你好,我是曾口区的,修巴达高速时征了我家的地,现在办理失地农民社保,我家共五口人,但有两人是在前两年把户口转到了巴州区,承包的土地还在,请问我这种情况这两人能享受失地农民社保吗?要如何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这两个法律和政府文件规定去办理。
谢谢670343370解答,我这种情况这两人能享受失地农民社保吗? 我需要具体怎么操作?盼望回复,多谢了 !
帮顶哈。:lol:lol:lol:lol:lol
谢谢楼上,希望有知道的赐教!
哪个部门办理呢?
户口转走了的就不能享受了。
楼主一定没见过这么标准的十五字
楼主,我负责任的告诉你不得行,非转农已经禁止了
办理失去农业保险已经停了,如果以前占了你家里的土地,你能拿出征地批文就能办,否则办理不了。
不知道失地农民社保究竟怎么买的,交多少钱,知道的麻烦告诉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