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产生决定,决定代替法律


现如今有些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满嘴巴讲的都是:根据某某决定、某某某决定、某某某某决定。闭口不提依法行政,和这决定那决定合法合理性,你跟他们讲法讲理,他们会微笑的对你说:请走司法途径。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熟知一个小老百姓可以跟天斗跟地斗但不可跟政府斗,真当妞话头。我们的党中央已经为每一个中国公民从头到脚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而我们的地方政府呢?东一个决定,西一个决定。去年一个决定,今年一个决定。老领导在时一个决定,新领导上任重新立一个决定。上级来一个决定,下级来一个补充决定。此一时决定彼一时决定,呵😊!决定多如牛毛老百姓眼睛快花掉。真不知已经有那么多那么好的法律法规为何还要出那幺多决定?我国宪法、党的国策规定男女平等,多好的国策,可是我们的政府非得在则水牌拆迁中实行已婚儿子凭户口,已婚女儿有户口也不行非得有独立产权的神决定!

呵呵, 一个会议纪要或者一个政府规定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看不懂在说什么

拆迁嫌钱少,就噶
LZ在说的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杜绝赚拆迁款把户口迁进来的情况,女儿出嫁,婆家的村以媳妇身份计算人口,在自己家又以女儿身份计算人口,两头拿。
LZ自己来说说,你们村拆迁,媳妇算不算人口?

确实如此,执政水平很低的,历史早已证明。

排,村规民俗有时还是要尊重的,不然事情做不好。

不是屁股,是鸡鸡。
看似脑残,实际上,聪明的很。
聪明用在邪恶处,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