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返乡置业一员,于11月20日在韶关新丰御景豪庭下定金1万,销售当时没出示五证一书,我是口头询问使用年限从何时算起的,销售李燕玉当时回答是70年的,还说是13年拿的地(如果 她现在说没说过的话就口烂),到12月去签合同时才发现使用年限只有40年且是商住,使用年限缩水将近一半,且据我所知道:商住水电费都是比住宅贵的,新丰御景豪庭(鸿图地产)土地使用终止年限为2053年3月16日止,房随地走,各位买房的请擦亮眼睛,鸿图地产销售李燕玉还想妖言惑众,不要让鸿图地产这种奸商得逞,要他出示五证一书,尤其是土地证的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我已是上当受骗的一员了,为了不让更多的消费上当受骗,我让他的行为公诸于众,告示天下,这种不诚信的商家应该让他永世不得超生,多加一句,新丰房地产市场非常混乱,相关部门去哪了
楼主,退了吧。商住房不能买的,除非自己住一世,不然过户的时候,税多得吓死你。
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去房产高查
虽说有点同情楼主,但作为成年人,怎么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吧,什么都不了解,居然就敢下定金,而且还在网上指名道姓进行漫骂就有点过份了。
就是,之所以当初匆匆忙忙地去下定金,还不是看上销售方抛出的糖衣炮弹,赠送什么礼品之类的,其实某些销售=骗子。
我是同情楼主的,骗子太多,防不胜防!
人家都写明是豪庭,还要皇帝御景的,如果水电费不是比住宅贵,怎么说得上个豪字呢
是去哪个部门查到土地使用年限?
我这几天也是因为这个问题专门去找律师朋友和做房产的同学了解过: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可以补交土地使用费用就可以自动续期,(据我去现场问过,房产证是70年,但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包括早期的新丰江畔一期都是这种情况)但费用会不会很高,现在还没有看到一个统一的标准,我上网也查过以下的回复( 其实所谓的商住楼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而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的商住楼使用年限规定中并无关于此项的规定。)
题外话: 我是新丰人,也是一名出外打拼的马头人,我在广州工作,如果按在广州这边买间房的零头不到可以回到新丰买一套房,那是可以考虑的也是可以接受和承受的,我只是将手上的钱变成物业,将来钱的财富价值和物业的财富价值对不对等就不知道(从以前的万元户与现在的万元户对照就可知)。现在回到新丰也是想找间好点的房子给父母住,将来自己老了,也可以回到新丰县城有个住所,虽然回到老家乡下也有地方住,但大的环境县城还是要比农村好的,住一小段时间可能没问题,但长时间住还是在县城里的,包括看病、活动场所、人气等。希望这个能给予老乡你一点安慰,大家出去挣钱都不容易,都希望将来有一个好的住所,总之回来买房也是各取所需,如果买得不开心那就没必要了,御景豪庭现在正在兴建3、4、5栋,6、7栋已经建好,很多楼层已经给其他人订了,如果你想把你手上那个筹码放出来应该还是很抢手的。我现在期待新建好的那几栋,这个楼盘,我这几天在新丰兜,无论位置还是户型还是值得期待的,特别是户型设计非常好,通透光亮,每间房实用好用。
我也是买了御景豪庭才发现。后来去住建局询问,都说没有关系。看在房子这么便宜的情况,也就算了。虽然还是有点纠结。怎么会只有40年
有谁遇到这样的情况吗?解析一下 这房子能不能买
新出的房产证是没有使用期限的,但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只要不关乎到影响“公共利益”也就是政府整体规划,应该缴交土地使用税是能继续使用的,要不就是政府到期强行将这部分楼层全部拆掉,用其他方式补偿损失,想想可能吗?另外30多年后,我们也可能快尘归尘,土归土了吧。只要觉得适合,现在这个价钱买到这个楼盘,在新丰还算是比较理性的,你看其他楼盘5000多,4000多。。。。。只要不是去炒楼的,管它呢,如果是去炒楼的,那就另当别论!
也就是和你说的一样。反正自己住,没打算炒楼。我看过这么多就那里价格合理一点,格局也不错。江边也开始动工了,应该以后会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