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市摆摊地点规划

众所周知,南昌几年前就一直在规划商业街区但一直查不到进展及有关夜市摆摊地点的规划。 南昌属于中等偏低的收入城市,工资收入远赶不上消费水平,城市地摊不仅能更好的解决就业问题而且能带动消费更能使消费者受益买到更廉价的物品,这些好处相信政府部门也应该很清楚,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你搞创卫搞禁止得不偿失,城市的边缘越来越大创卫带来的也只是徒有虚表,加强管理和素质培养才是关键所在,创卫靠的不是禁止摆摊,靠的是管理,如何管理好即能满足人民群众利益也可以让政府更有公信力。如果碰到问题就禁止就逃避这样的政府你能信服?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分时段进行管理,在不影响他人和交通的情况下允以考虑。   还有一些建议下次提。
您好:摆地摊不是一个长久的、合适的从业途径,各城镇对此都有相关管理规定。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将市区范围划分为严控区、控制区和一般区进行分类管理。其中严控区是不允许“占道摊点、出店经营、乱堆乱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
严控区指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区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包括:
(1)重点道路(44条):八一大道、北京东路、北京西路、广场东路、广场南路、广场北路、阳明路、阳明东路、中山路、象山南路、象山北路、孺子路、叠山路、民德路、胜利路、沿江北大道、豫章路、一经路、二经路、三经路、一纬路、二纬路、三纬路、四纬路、二七南路、二七北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南京西路、福州路、湖滨东路、国威路、洪都南大道、洪都中大道、洪都北大道、解放西路、洪城路、井冈山大道、站前路、站前西路、抚河南路、抚河中路、抚河北路、施尧路、庐山南大道(舍里甲至八一大桥)、机场路。
(2)重点区域:
红谷滩中心区、红角洲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3)大型广场及周边:八一广场、火车站广场、秋水广场、赣江市民公园。
(4)市区主要旅游景点和水域。
二:同时,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报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摆摊设点应当在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临时设摊经营区域进行。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
  目前这项工作各城区政府正在推动。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3-09-12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