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柯桥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私了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得知对方喝了酒,这名驾驶员竟理直气壮要了1.5万元。经过一审审理,这个糊涂的驾驶员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去年11月22日中午,年仅26岁的彭某驾驶自己刚买不久的新车行驶在柯桥区杨汛桥镇杨江大桥的路上。在开到杨江大桥消防队门口路段时,彭某忽然想起忘记拿钥匙了,于是当即放慢车速掉头。就在这时,只听“嘭”的一声,后方车辆撞上彭某轿车的后车门。
后方车副驾驶位置上马上下来一人质问彭某并让其承担责任,彭某觉得责任不全在自己,于是准备报警让交警处理。这时,对方驾驶员孙某从车上匆忙下来。他告诉彭某,自己和朋友中午聚会喝了点酒,让彭某不要报警。
眼见对方人多势众,彭某拨通了驾校教练张某的电话。不一会儿,张某就开车来到事故现场。看了事故现场,张某根据经验告诉彭某,单看这起事故彭某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报警不如“私了”好,可以让对方赔点钱。
听了张某的建议,彭某转而问孙某打算怎么处理。
一开始孙某提出帮其把车子修好,彭某不答应。随后,孙某又提出再赔偿彭某几千元。彭某觉得自己是新车,这点赔偿不划算,于是开口要求孙某除帮自己修车外,再赔偿给自己2万元。
听到彭某提出的要求,孙某觉得这分明就是敲诈,然而自己喝了酒若是彭某报了警,自己要被交警处理,搞不好还要判刑。说话中,孙某听彭某口音是四川人,他想到中午吃饭的饭店老板老李也是四川人,希望他们老乡之间好好商量。
最终,老李以“老乡”身份帮孙某说了个情,由孙某赔偿给彭某1.5万元。后来,孙某又支付了彭某所驾驶车辆的实际维修费800元。
讹了1万多元,车子也修好了。彭某觉得这个“便宜”占得很值。然而,彭某没有料到,吃了大亏的孙某事后报警了,彭某敲诈的钱还没“捂热”就被民警抓住了。案发后,彭某将敲诈的1.5万元现金退还孙某,但这并不能免除彭某的刑事责任。
对于这起案件,法官提醒,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会因种种原因私了。私了的当事人固然是为了图便利,但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那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搞不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吃了大亏?
对酒驾的处理,这么便宜了?
酒驾的没事了?
酒驾没现场处理还有毛证据
交警没认证算毛酒驾 对方只要否认酒驾,又没证据 当时如果报警估计就不是他的责任了
拿钱 不是也没证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