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三眼井历史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三眼井历史风貌区和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总
规划面积为 20.18 公顷。 规划期限与《南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0—2020)》一致,为 2015 —2020 年。
二、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三眼井历史风貌区以保护控制、整治和复兴为主要任务,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控
制三眼井历史风貌区,改善风貌区居民生活条件,复兴和延续风貌区功能。
(
1) 保护控制目标:保护控制三眼井历史风貌区传统风貌特色,整治风貌区建筑和环境,积 极改善风貌区居民生活条件,复兴和延续风貌区功能。
(
2) 功能定位:传统风貌旅游休闲综合服务和居住型历史风貌区。
三、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三眼井历史风貌区控制范围为北至孺子路南侧,南至书院街,西至象山南路,东至系马桩
街,总面积 20.18 公顷。其中,以三眼井街北侧、校厂东巷、校厂西巷两侧为核心保护范围,面 积为 4.98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 15.20
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控制要求: (
1) 文保单位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与文物古迹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改变和破坏历 史上形成的格局与风貌,任何为文物本体的修复、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 2) 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内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街巷及空间环境不
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 ( 3)
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建筑的维修、整理、修复及内 部更新为主。
(
4) 建筑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区域内的建构筑物高度应维 持原有高度。
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
1) 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项目要根据文物保护
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2) 历史风貌区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上位规划《南
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 三眼井历史风貌区 ” 的保护原则。其建筑形式在不 破坏整体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
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 3) 建筑的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应以黑、白、灰为主色调, 建筑高度按上位规划《南昌历
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各历史风貌区保护区划具体要求执行。( 4)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风貌区内的核心建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
四、建筑分类保护和控制
建筑保护和控制分类
规划对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和控制,分为保护类、 修缮类、改善类、保留类、整治和改造、异地重建和拆除等七类,分别提出保护、修缮、
整治和改造等措施。(详见图)
五、历史街巷保护控制
规划分为保护街巷和风貌街巷
联系人:万迷靓 83983362
期待三眼井旧貌变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