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石溪乡下坦村,位于瓯江的支流处的入江口不足30米,在这里有全青田最大的违章建筑——恒立建材。一个以混凝土为主营业务的建材公司。而距离石溪乡的乡镇府可以说是隔江相望,但是却存在了近2年,它的存在,是否有违规操作。我只想把我自己所有的证据交上来。
1.恒立建材,土地用地为0.3086公顷,而在环保局中所申请的项目用地为1.3086公顷的用地规模,那么,它有什么权利占用两边河岸的土地,多达1公顷之多?而乡镇府却视而不见。提出的三改一拆口号难道真的只是口号?
2.在青田县政府的文件中提出,瓯江流域禁止采砂,那么为什么在石溪支流的入江口又这么大的一个采砂厂?乡镇府以3年临时租地的方式,向恒立建材提供了0.3086公顷的土地是否合适,那么如果说3年期约满了,是否又会有一个三年之约呢?
这个是恒立建材的停车场已经人员的生活区,占地已有0.3086公顷,就是向国土局备案的土地面积,而其余的全是非法占有。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只是想有个让我们无忧无虑呼吸的地方,有一个让我们安静生活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真的可以行动起来。
青田县,石溪乡下坦村,位于瓯江的支流处的入江口不足30米,在这里有全青田最大的违章建筑——恒立建材。一个以混凝土为主营业务的建材公司。而距离石溪乡的乡镇府可以说是隔江相望,但是却存在了近2年,它的存在,是否有违规操作。我只想把我自己所有的证据交上来。
1.恒立建材,土地用地为0.3086公顷,而在环保局中所申请的项目用地为1.3086公顷的用地规模,那么,它有什么权利占用两边河岸的土地,多达1公顷之多?而乡镇府却视而不见。提出的三改一拆口号难道真的只是口号?
2.在青田县政府的文件中提出,瓯江流域禁止采砂,那么为什么在石溪支流的入江口又这么大的一个采砂厂?乡镇府以3年临时租地的方式,向恒立建材提供了0.3086公顷的土地是否合适,那么如果说3年期约满了,是否又会有一个三年之约呢?
这个是恒立建材的停车场已经人员的生活区,占地已有0.3086公顷,就是向国土局备案的土地面积,而其余的全是非法占有。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只是想有个让我们无忧无虑呼吸的地方,有一个让我们安静生活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真的可以行动起来。
图片全部真实,并且都是自己拍摄,没有任何的加工。无虚假
恒立建材,本身就是重度污染的企业。为什么可以用临时用地的租约形式?为什么支流两岸的土地没有经过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的备案,就可以使用?请问青田的政府,为什么你们可以无视所有的情况呢?是因为身上虱子多了,不怕咬,不在意老百姓的想法了吗?
我们都不要求你可以立马的处理这类问题,但至少你们要用行动让我们可以信任你们,希望青田政府不要无视我们的最基本请求。至少也要受理,并且慢慢的有所动作。
其次,吐槽青田侨乡网,这样的网站,说实话··我服!用户要经过审核,而且审核时间超级长,我只想问一句,防什么呢?害怕大家说,有何必弄这个论坛,会在这里发帖的都是本地人,谁会乱说呢?既然害怕,还不如不做,多做多错。
中国的国情,关系胜于律法……你懂的。有关系有后台的人,对也是对,错也是对。假如你只是屁民,请学会闭嘴吧!……\……
如果人人都学会闭嘴,那么请问哪里还有什么公道?我不相信这么多的官员,没有一个会在意百姓的生活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石溪乡的关心和支持!您于2015年10月14日在丽水网处州论坛上反映的恒立建材违章的事项。经我单位发现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现作如下答复:一、青田县恒立建材有限公司总用地为13086平方米,其中,3086平方米由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出让给该公司;10000平方米由青田县国土资源局租赁给该公司。故该公司向青田县环保局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时的用地规模是:13086平方米,不存在非法占用土地1公顷之多的事项。二、您反映的在石溪支流的入江口存在采砂厂事项,经调查核实,在该区块有两家砂石料加工场所。其中,一家为青田县鸿源疏浚有限公司,土地审批文号为青土临时第001号,建设审批文号为青公建临时(2014)15001号;一家为青田县石溪砂石料有限公司,土地审批文号为青土临时第003号,建设审批文号为青建临时(2014)15002号。未发现两家公司在上述区块河域采砂。再次感谢您对石溪乡政府工作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石溪乡政府工作。
感谢石溪乡政府能够回复我的疑问。但是同时我还有话说,恒立建材在环保方面有很多的问题,混凝土项目,有巨大的噪声污染,尤其是该企业经常在半夜和凌晨4-5点仍然在施工,这是其一。其二,该企业的空气污染,并没有和该企业在环保局所申报的,每日用水喷洒。每天仍然是灰尘漫天的飞。晴天是灰,雨天是泥
真心的希望政府可以考虑下当地的居民的居住环境。取缔这个有严重污染的企业,不在与其临时的租赁。
感谢回复。我的观点已经在11楼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