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断水断电逼租户离开合理吗?跟物业签5年租赁协议,物业提前撤离,接手不认协议


小陈这几天陷入无助之中,虽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因为物业提前撤离,致使业主委员会不承认该协议,以断水断电的方式逼他离开。
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也觉得很无奈,他们认为这协议是无效的,屡次劝说小陈离开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这样做。“我只能起诉到法院了,街道的调解他们都不理睬。”昨天上午,小陈接受采访时说。
与物业
签物业用房租赁协议
小陈是做课余培训的。由于业务扩大,在2011年的时候,他开始到外面找房子。
在朋友的介绍下,小陈来到了君悦名都小区。该小区有数间物业用房空着,其中2幢4单元101室至103室3户打通的小户型很适合做培训班,小陈一眼就看中了。
小陈说,当时他也知道物业用房是小区业主共有的,出租的话需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但那时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用房的出租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经过商量之后,同年9月21日,小陈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协议规定,这3户物业用房的出租时间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年租金为2.5万元,不收物业费;5年后,租金每年递增0.8%。
协议签订之后,小陈便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花费10多万元之后,这里装修完毕,招收的孩子开始转到这里培训。同年11月27日,新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物业用房,以弥补物业费的不足。那时,业主委员会并未对小陈他们的租赁事宜提出疑议。“这就说明业主委员会对我们的协议是默认的,不然他们早让我们搬离了。”小陈说。
后来,小陈还是怕出什么意外,于是找到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出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上说,业主委员会讨论同意,把经营用房进行出租。不过记者发现,上面的出租房屋只写了103室,并且没有注明出租期限。
物业公司撤离
业委会要收房
小陈的培训业务很红火,本小区的多个孩子也都在小陈这里培训。今年,小区物业公司撤离该小区。物业公司退出之后不久,业主委员会的人就找上门来,要求小陈搬离这里,说是要把这些房子收回去。小陈手里拿着协议,所以并未在意,他没有在对方要求的期限内搬离小区,继续进行培训。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作出了在他看来很恶劣也很危险的举动:在用电开关上动手脚。只要小陈一用电,电箱里就会蹿出火花,原来是有人将电线拔松了。小陈爱人觉得这样很危险,向业主委员会成员汇报,请求处理,但对方不予理睬,还把小陈他们请来修理的电工阻挡在外。
小陈的租房最终因电线剪断而断了电,后来水也没有了,一检查是进水管被拧断了。“他们就是要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逼我们离开。”小陈气愤地说。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业主委员会贴在他们门上的一张通知,再次要求小陈他们搬出。由于上面写着是全体业主要求,记者拨打了一名业主的电话。该业主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参与表决,而且他认为,这应该等协议到期后再解决。
业委会认为
协议已经无效
小陈曾经向有关部门求助解决,但他们的回复是,业主委员会要求自行解决,不接受相关部门主持的调解会。那么业主委员会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逼小陈他们离开呢?这其中又有哪些内情呢?记者找到了负责此事的两名成员。
缪先生是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原主任离开后,现在由他主持工作。他介绍,协议确实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签订,但业委会成立后,小陈大概也知道这需要业委会的认可,所以找到业委会主任,在多人的见证下由业委会出具了证明,但证明只承认103室出租。
现在物业公司离开后,小区业主选择自治,由业委会负责管理,在开业主大会的时候,不少业主提出收回经营用房,改建成活动室。于是,业主委员会出面要收回房子。
“当时我们也跟陈老师沟通好的,等他暑假班结束后撤离。”缪先生说,但没想到陈老师没有遵守承诺,所以他们只能采取断水断电的方法。业委会成员沈先生说,其实这份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物业公司根本没有资格签协议。“如果小陈不搬的话,不要说断水断电,就是破门而入把里面恢复原貌,业委会也是有权这样做的。”沈先生说。
那这份协议是否真的无效呢?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平湖东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香珠认为,一份协议是否有效,与签署者是否还存在是没有关系的,就当时的特殊情况看,这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业委会的做法是错误的。
昨天,小陈告诉记者,他已经开始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南湖晚报)

利益。。。
善意取得的情况下,法院肯定会认为租赁协议生效咯。
契约精神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 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业委会很牛逼呀,看来有牛叉人物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