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第一胎可在昌办生育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南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流动人口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证》。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生第一胎子女办证将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