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周慧)“花200元在九方反斗乐园办理了一张储值卡,里面的钱还没有用完,当我再次刷卡消费时,商家却说‘储值卡过了有效期’。3月27日,有网友在九江发帖称,自己办理的储值卡过期,里面钱没用完,但商家不给退钱。
网友:储值卡内钱没用完,商家说过期不能用
据网友介绍,去年下半年,她带孩子经过九方商场内的反斗乐园,孩子吵闹着要进去玩,于是,她为孩子办理了一张200元的储值卡。“不办卡进去玩一次项目要76元,办卡后只需35元。觉得办卡比较划算,就办理了。”该网友说,平时一个月时间才去九方玩一两次,所以反斗乐园的储值卡办了半年时间,她只带小孩只去玩了三四次。
“3月27日刚好是星期天,我就带着孩子去反斗乐园玩,在准备刷卡进去时,店内的一名员工告诉我,储值卡已经过期了,无法使用。这时我才发现,储值卡的背面有一行小字写着‘有效期至2016年3月24日’。”该网友告诉记者,她去年办卡时,员工并未告知该卡有有效期。“我的卡里还有80多元钱没消费,这笔钱就这么作废没有了,这不合理。”
“店员说想要继续使用此卡就得先充200元,可是我卡内还有余额,而且办卡时也留了联系方式,该店并未电话或短信提醒我们消费者。”该网友表示,储值卡是用现金买来的,本应属于消费者个人财务,但反斗乐园约束储值卡的使用时间,她无法接受。
无独有偶,网友“嘻哈蓝调”也在九江发帖称,去年在反斗乐园办理了一张800元的储值卡,但再次去消费时,商家表示已经到了期限无法使用。“办卡的时候没告诉我有时间限制,现在卡里还剩500多元都作废了,商家称要再冲200元才能使用。”该网友表示,反斗乐园的这种行为完全是“霸王条款”,非常不合理。
反斗乐园:过期的储值卡余额不退还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九方反斗乐园的店长江先生。据其介绍,他们确实推出过这种储值卡,但他们已在背面标明有效期,办卡的时,店内的员工都会告诉顾客。
“卡的背面贴有标签贴,有效期很明显。办卡时,也会和顾客说明情况,如果过期了,顾客也有一定的责任。”江先生表示,办理这种卡享受了店内的优惠,店内也有相关的规定,过了期的卡需要充值200元才可以续期3个月。
对于网友反映的卡里余额怎么处理,江先生表示,他们也会根据顾客的情况来定。“如果是因为小孩生病、出去旅游等情况,我们也可以商量续期。但是不能退还卡里的余额,比如我们这充1200元会送1200元,如果储值卡到期了,顾客要退钱,我们是退本金还是充值赠送的金额呢!”
律师: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具体情况要看协议
当日,记者拨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说,该网友的储值卡是否能使用,要看网友当时在办理储值卡时关于有效期的具体协议内容,“如果办卡时,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消费者明确储值卡的使用有效期,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已经告知消费者了,则需要根据情况来商定。”
商家的这些规定合法吗?对此,江西某律师事务所的钟律师介绍,商家如果规定了有效期则必须向消费者作出一个明确提醒,如果商家不能证明提醒过消费者的话,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
如果,在办卡前消费者已同意商家限时消费的协议,过期后又要求返还卡内余额,这样的行为属于违约吗?钟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对过期未消费也有一定责任。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但商家应将卡内剩余钱款返还给消费者,或办理新卡将余额转过去。如果商家不返还余额也不给补办新卡,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
对此,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储值卡时一定要事先认真阅读办卡协议和使用说明等,并向经营者仔细了解储值卡的使用规定、时间及金额限制等问题,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变相收费,强制消费,也是够了。。。。。
这种关于有效期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请消费者参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黑心商家
商家服务态度需要提升
想说!店家最喜欢有什么规矩,落一点不说,也够讨厌的!冲进去的钱就不是钱了吗!
黑心的商家
想着法子让老百姓乱花钱……
里面的钱还没有用完就作废,这不是坑爹吗?
就让他们退款!我上次就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