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罚款50元;
10秒 40米, 还没有幼儿园小朋友跑的快!
干脆全部开禁自行车,电动车算了,全部改走路!
连跑都禁止!走路时速超10公里的罚款
这个怎么可能执行的了!!!!!?????
干最取缔电动车算了
我发现南昌市政府和小孩子一样,天天弄这些条文,明明是实施不下去的东西,还偏要说给老百姓听。
理论上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道里的真正弱势群体“自行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式太幼稚。
哪来的消息?
一罚了之,简单无脑。
2013年9月1日,是深圳城管部门施行近期备受争议的“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规定的第一天。1日下午1时许,在深圳福田区巴登街公厕门口,一老汉和一村姑身背着数十个塑料制品“尿不歪”,声称是在配合城管执法,向如厕者叫卖,每个10元。据了解,这次又是深圳街头作秀爱好者的“例牌菜”。
尿歪罚款
从哪里看出时速的?貌似我的电动车没有时速表。买的时候店员说过了,最快也就是15公里每小时。
这个就是扯淡电动车限速要从生产环节抓
神经吧?15码?那还不如走呢!
大江网讯 记者叶新阔报道:9月26日下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办法》),待正式公布后将施行。办法规定,行人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而行人闯红灯的,将被罚20元。
城市道路超过四条机动车道的应设置行人安全岛
《办法》指出,增设或者调换限速、单行、禁止转弯、禁止临时停车等限制性、禁止性交通标志、标线的,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实施的十日前向社会公告。
对于城市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的,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者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
为规范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办法》还新增了一些处罚内容。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受阻路段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要被罚30元;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罚款5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或者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的,或者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将处50元罚款。
此外,行人有以下行为的,也将处50元罚款: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让行的;扒车、强行拦车、追车、抛物击车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而行人闯红灯的,将被罚2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
同时,《办法》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也作了进一步规范,新增和修改了一些处罚条款。其中,《办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两千元罚款;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处五千元罚款。
而对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则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好心有时也会办坏事,所以小平说得好:不换脑袋就换人。
这是吃饱了没事鬼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