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余薇)“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法律条文,可就是有些人却要以身试法。近日,在九江彭湖高速公路彭泽收费站,一辆奔驰车车主与其同车人因阻碍高速交警执法被拘。
据介绍,当日,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属二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九江彭湖高速公路彭泽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黑色无车牌的奔驰小客车引起了民警警觉,遂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金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金某相当不情愿,经民警告知金某应该配合交警的执行公务后,金某才将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交给民警。就在民警对证件进行审查时,原本坐在副驾驶位的黄某突然从民警手中强行抢走驾驶员金某的驾驶证,并抛给站在远处的金某,随后还讥笑,讽刺民警的正常执法。面对此状,民警告知黄某其是高速交警并在执行公务,黄某的行为是在妨碍公务,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时,黄某却还对民警反唇相讥。
考虑到拿不到金某的证件,民警准备将车辆的钥匙控制住,谁知又受到金某和黄某的强力阻挠。最后在彭泽县公安局110处警民警的介入下,金某黄某才停止其妨碍公务的行为。
最后,对于驾驶员金某与同车人黄某抢夺驾驶证、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金某与黄某被彭泽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于驾驶员金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驾驶员金某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奔驰车车主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总有那么些人,喜欢以身试法,好玩吗?
吃饱了没鸟事!没事找事!
交警查车,是很正常的执行公务,配合。自己没有问题,还怕交警查车嘛!这行为也太过分了,有错误就承认,也够没意思的!
抓得好!
这下到看守所好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