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税务征收社会保险费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规定明确提出了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由税务部门统一来征收社保费,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于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保障体制来说,都是一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改革措施。我们如何来看待这一转变?
首先,这是机构改革的神来之笔。社会保险费如何征缴,一直是许多地方纠结不清的一个问题。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与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有多处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规定,但又没有废止《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保险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缴社会保险费,却没有明确指出哪个部门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而《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就因为这一模糊的规定,近二十年来,全国一些地方由地税部门征收,一些地方由社保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还有的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和税收征收并存。
相比较而言,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主要是依靠企业主动申报缴费人数和基数,虽然人社部门每年都会开展社保的稽核工作,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稽核企业的比例低,二是参与稽核的人员少,甚至需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手,执法的专业性大打折扣;三是没有强制措施,稽核的效果不甚理想。《社会保险法》虽然规定了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强制划拨的权利,但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账户基本都已经被银行查封,能够划拨的账户基本都是只有块儿八毛,银行懒得封的账户,划拨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
税务征收则大不相同。由于企业支付工资的人数和劳动者个人薪酬信息掌握在税收部门手中,那就意味着将来职工社保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需要与个税的征缴人数和征缴基数保持一致。将大大提升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众所周知,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如果改革后欠缴社会保费也归入偷逃税款的罪名,那企业面对的法律责任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而可能是刑事责任,因此,此次改由税务部门征收会比过往的形式更加便捷、高效。人社部门也可以在剥离征缴职能后完全转型成为服务型的政府机构,能够更专业地向群众和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
随着社会保险费明年起统一划归税务部门征管的时间逼近,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开始担心在强大的税务部门征管下,企业负担加重,甚至会被要求追缴以往欠费。最近江苏一家企业被税务局追征十年社保201万元就引发了关注。有几组数据大家可以参考。据有关机构测算,在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补缴共计可能达到2万亿元的规模。西南证券分析师杨业伟测算表示,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保最多将增加年社保收入1.65万亿元左右。社保征缴制度改变最多将导致企业利润下降1.2万亿元,居民收入下降4519亿元。如果对企业利润冲击为1.2万亿元,按2016年收入法gdp中企业盈余19.2万亿元估算,这将导致企业税前利润下降6.25个百分点。无论怎么算,增加企业运营压力,进一步压低当前居民消费都会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来看,江苏只是个例,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过分谈论强化征管。笔者判断应该会逐步加大征管的力度,毕竟割韭菜不能刨了根。目前税务部门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不必过分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但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毕竟社保费归税务局征管后,由于税务局掌握了企业实际的人数、收入等数据,如果不按实际收入去征费有可能是一种渎职行为,因此明年税务全面征管社保费跟此前的社保征缴力度完全不一样,因为税务局有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也有直接从企业账上划拨税费款的能力,并掌握了企业各种各样的数据,同时有非常强大的执法队伍。对企业老板来说,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是时候放弃侥幸心理了。如果不参保,面对的将不只是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还有信用“黑名单”。前段时间发改委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有一条说的是,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不难想象,下一步的失信联合惩戒就是不能高消费、不能坐火车、不能贷款、不能买房,子女不能考公务员等等等等,真正是殃及三代,寸步难行。
第三,对职工来说,共产主义又近了一步。
对职工来说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一定是福音,特别是对没有社保一直“裸奔”的劳动者群体,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情况下都有了基本的保障,全民参保的实现指日可待,劳动纠纷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诉求比例将大幅下降。中国的社保体系是世界上最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能以7%的耕地养活全球22%的人口,创造了奇迹。如果未来能保障全球22%的人口,那将是一个更伟大的奇迹。当然这个奇迹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企业成本上升就会减少就业岗位,缩减岗位薪资,居民消费水平就会下降,又会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经营状况不良会进一步缩减就业岗位,这样就可能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我们看到的状况就是产业在不断集中,民营企业竞争力不断下降,国进民退,市场活力不断下降,市场效率也在下降,如何破题?考验领导人的时候到了。
最后,将来会不会适度降低社保费率?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直白点说就是有可能,但什么时候不一定,在税务全面掌握情况之前就别指望了。好的消息是国务院就在9月6日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上层终于听到民间的呼声,虽然只是一个表态,我等屁民已经感激涕零了。
总之,税务征收社会保险费这一改革的影响必然是巨大的,会有一个阵痛期,但企业一定会转型升级,逐步走向规范。我们必须要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企业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只有这个主体好了,市场才有活力,千万不能杀鸡取卵,毕竟谁也不想回到那个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