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是口头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那么,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是不是一个人?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企业负责人有何不同?
周丽华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针对法人单位而言的,总公司(公司或子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有负责人,而不会出现法定代表人。对于非法人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才有负责人一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兼任,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判断的依据就是《公司法》上没有规定“不允许兼任”。
周丽华律师补充: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针对法人单位而言的,总公司(公司或子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有负责人,而不会出现法定代表人。对于非法人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才有负责人一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兼任,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判断的依据就是《公司法》上没有规定“不允许兼任”。
法人代表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人代表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责任。如果是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周律师结语:综上所述,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人代表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责任。如果是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