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老汉获刑


温岭51岁的老林在泽国镇牧西村育英路开店经营家电,也卖些光碟。3月8日,警方发现老林出售淫秽光碟,并当场扣押了1112张。老林说,这些光碟是一名中年妇女上门推销的,他买了1400张,每张进价1.8元。毕竟是淫秽光碟,老林卖得有点隐蔽:普通光碟摆在门口,淫秽光碟放在店里。
  老林称,每张淫秽光碟卖五六元,至抓获时,卖了近300张,获利1000多元。
  最近,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老林的辩护律师称,老林的1112张光碟尚未售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贩卖淫秽物品行为,即构成既遂,不以实际卖出为既遂的标准。
  法院认为,老林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最后,老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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