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风险越来越大,不想被税务稽查,记住这3个风险提醒

会计工作风险越来越大,不想被税务稽查,记住这3个风险提醒
1、纳税申报风险提醒:征期内未申报;征期内未缴纳税(费)款;逾期未申报;逾期未缴纳税(费)款;超标准未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超过申报金额补税;起征点以上个体双定户发票开具金额超核定定额20%补税;未达起征点个体双定户发票开具金额超起征点补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否按规定申报;会计人在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注意:虚假申报做不得,骗取退税要不得,多列支出办不得,虚开发票行不得。
2、固定资产核算的风险提醒: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规定年限和方法提取折旧税前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会计跳槽注意及时修改办税人员风险提醒:现在国地税办税已经实现实名制,所以跳槽后一定要把以前企业实名认证时自己的名字变更,不少财务人员在原企业离职后,未在税务系统中及时撤销自己的财务负责人身份,原企业一旦出现不良行为,导致税务风险,自己会牵连受到“金三”系统的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所以会计人员在办理离职后,要进行企业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的税务变更,同时解除本人在电子税务局中存在与纳税人的绑定关系,别到最后给自己惹一些莫名其妙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