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违约金,这5个疑难问题,会计对规定不了解就容易出错

欠税企业,处置资产有哪些特殊规定?这5个问题,会计很容易出错
1、欠税企业处置资产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应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计划等情况,报告间隔期由各地依据欠税程度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欠税人有合并、分立、撤销、破产和处置大额资产行为的,应要求纳税人随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通知欠税人以规定格式报告,税务机关据此建立欠税档案,实现对每个欠税人的动态监控。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个人取得的购房违约金怎么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应按照“其它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3、出租房屋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怎么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等,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属于兼营行为。销售水电应按销售额与适用税率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转售售不属于资产自来水,因此不能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收到一张专票,票面上的发票专用章对方没盖清楚,又在旁边补盖了个章,这张票是否有效?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红冲。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因此,在固定资产投入12个月后仍未取得发票的,未取得发票部分的折旧不得扣除。后续取得发票的,应对固定资产原值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原值计提折旧。涉及以前多计提折旧的,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涉及少计折旧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