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月31日因女儿生病,本人驾车从南昌去高安接女儿途径高安新世纪工业园龙工南门口路段,被拍超速70%,罚款共计600元。后调查该路段双向4车道,道路宽敞却限速40码,是否有意坑害司机?名为限速,实为借此乱罚款,大量车辆过年期间在此被罚。此处超速抓拍点有损高安市形象。身为一名高安人,对宜春交警支队设这一隐蔽超速抓拍点,表示愤慨,希望有关部门核查、整改.此举是不是高安交警真是穷疯了.昏昏.前段时间去交罚款要签字说是自愿接受处罚的,还尽然连发票都没有,我狂抓呀.问他怎么没发票,他们竟然说消费才有发票,你又没有消费肯定没发票.我狂晕呀!!!!!
哪里都一样,有油水交警都很卖力。交通混乱拥堵冒看得管都是些可怜的协管顶着烈日在太阳下执勤。
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步行,难道还会收我过不成路费
一切正常…………
既然限速了就应该遵守
至于为什么限速40
可以问啊
乖乖,被拍过的来说一下。有一个很大的限速标志,不要抱侥幸心理,抓拍摄像就立在那里。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应对龙工路段交通事故高发态势,高安交警大队经上级批准,在高安大道龙工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限度50公里,超度20%之内只教育、不罚款,在测速点前方,分别设立了三处提示和警示标志。测速点设立以后,对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您提到了罚款没有发票的问题,按处理程序规定,只有在银行缴纳罚款后,才由交警部门开具全省统一的罚没款收据,而不是你所说的“发票”,也不可能给你开“发票”。
确实有点不合理。我也在那栽了一次。
自己不要让人抓到你违章的把柄就行,做好自己最重要
序号 违法时间 违法地址 违法代码 违法行为 处罚机关 处罚金额
[参考江西标准]
1 2013-09-26 10:10 新世纪工业园龙工南门口路段 1636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 100
2 2013-09-23 10:43 新世纪工业园龙工南门口路段 1636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