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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解读: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带来的最大利好在于改善型需求置业的门槛得到大幅降低。门槛的降低,势必带来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市场需求量加大,供不应求,房价必将因此上涨。在涨价前出手购房,正是时候!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住房承载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决定了住房的重要性。同时,生存空间的有限、公共资源的短缺、支付能力的局限以及住房消费的特殊性又决定住房问题极具复杂性和长期性。
住房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同时,这些问题又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住房发展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制定住房政策的理论基础。住房政策既涉及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又涉及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需要综合地研究住房政策的价值取向。
自9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9月1日执行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变化主要有二:
一是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二是取消了二套房贷享受优惠首付必须是普通自住房的限制,将公积金贷款支持二次购房的范围扩大到了非普通住房。 这次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再次降低,首先可以减轻购房者的首付负担,其次可以用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与商业住房贷款有所不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了不能两套同时贷款,且第三套禁贷外,无论是首付比例还是实际贷款利率,都是有史以来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