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抵制假冒伪劣等欺诈行为,促进我省酒类行业形成诚信兴商、放心消费、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推动湖南省酒类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2013年5月7日,湖南省酒业协会印发了《关于在湖南省酒类流通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创建活动的通知》(湘酒协【2013】04号),按照通知精神,湖南省酒业协会今年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湖南省酒类流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创建活动的通知》(湘酒协【2018】003号),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评审办公室委托当地市州酒协或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集中评审、并对入围企业的信用记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等程序,现初步评选出第五批“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为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湖南省酒业协会将第五批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敬请广大消费者、酒业从业人员、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所公示企业的诚信状况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于2018年5月28日前向湖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和湖南省酒业协会等部门反映,并请署上实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方式】
电话:0731-82211321(酒协)、82287108(市场秩序处);
传真:0731-82211321(酒协)、82287108(市场秩序处);
邮箱:hnjx999@163(酒协)、hn_zgb@163(市场秩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