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开展2018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今日,发改委办公厅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级(含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8月15日前,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并为年度检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通知强调,备案管理部门应重点检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以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中证网)
证监会修改退市政策:涉公众健康安全领域重大违法的应退市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行修改。据《证券法》规定和实践需要,此次修改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央广网)
商务部:明确2018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重点
日前,商务部印发《2018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了家政服务、服务贸易、外商投资、电子商务四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工作,明确了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推动商务信用区域合作、推进商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商务诚信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为消费扩大和升级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商务部网站)
安徽: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3年至5年努力,基本完善全省质量认证制度、标准、监管、公共服务和组织领导体系,增强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安徽日报)
河北:鼓励企业对仿制药目录品种进行仿制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意见提出,鼓励对仿制药目录品种进行仿制;鼓励以需求为导向,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制药技术创新。意见还提出构建以普惠制为主的一般性资助和以扶优扶强为主的重点资助相结合仿制药专利资助政策。落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政策。对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河北日报)
四川:8月1日起7个统筹区医保个人账户可异地结算
在7月26日四川省人社厅举行的2018年上半年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购药,四川省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第一步是从今年8月1日起,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第二步是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据悉,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