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月薪一万的每月能少交这么多钱!

这两天一个和民生非常相关的新闻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那么这次征税起点调高,到底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首先是,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减少,可支配收入增加。
首先我们得说,这次个税调整,是一个有利于普通百姓的调整。
2015年大概2800万人缴纳个税,就算这两年飞速增长,估计也就在4000万上下,目前再次提高起征点,估计可能缴纳个税的人数会缩减到千万计。
那么可以肯定的就是,除了北上广深的一大部分人以及其他各大城市的少数人以外,大多数就职的人都不用纳税了。
个税起征点提高,很简单的就是,居民税负支出减少,那么可支配收入自然增加。这是第一个利好。简单点说,上调到每月5000,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就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那剩下的钱当然增多了
第二个利好是,有助于提高内需。
因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那么说明居民可以消费的金额就增加,这些钱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支出,从而提高居民增加消费,为提高内需做贡献。内需提高,那么有助于企业生产增加,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促进我们国家经济继续稳健发展。这是大好事。
第三个是,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质量。
可支持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当然提高。虽然提高幅度不大,但还是提高啊!之前一个月吃一个冰淇淋,现在可以吃两个。蚊子再小也是肉,对吧!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有帮助的。
显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有助于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居民提高生活质量。
那么有了这个新法案我们每个月能省多少钱呢呢?
我们以每个月月收入一万来算一下:
月薪1万,先要扣除四险一金,按照北京的标准,差不都能剩下7780元。
按照现行税率标准,3500元作为起征点,则税基(即征税的基础金额)为7780-3500=4280元。
这4280元,又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征税:
0~1500元的部分,按照3%的税率征收,那就是45元(1500*3%)。
1500~4500元的部分,按照10%征收,那就是278元((4280-1500)*10%)
两部分相加,为323元。
看起来有点复杂?那再简单点说,按照新的个税征收,1万元工资的纳税税基变为:7780-5000=2780元;税率3%(因为超出5000元的部分只有2780元,落在0~3000元的3%税率范围内);所以其最终纳税额只有83.4元,相比原来的323元减少了四分之三。
所以大家现在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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