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第35类商标不能入驻天猫旗舰店,是真的吗?

本月, 微信朋友圈被一则消息刷屏: “ 没有第 35 类商标,不能入驻天猫旗舰店! ” 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让不明真相的小伙伴们不知所措。那么,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下面就让我们扒一扒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源自天猫不久前发布的《天猫 2017 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入驻天猫旗舰店的资质条件从 “ 商标必须为 r 或 tm 状态,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才可以入驻天猫开设店铺 ” 升级为 “ 开店公司需为第 35 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 ” 。这个入驻资质条件在 2017 年 9 月 11 日开始生效。
看到这里,相信许多小伙伴的第一反应就是 “ 入驻天猫越来越难了 ” ,以前只要拥有自己的商标就可以了,现在,必须要有第 35 类!
其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本规定适用于 卖场型的旗舰店 ,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并且新规对卖场型旗舰店进行了解释 —— 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 35 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 9 类实物类型商标。
还有,新规并没说 所有卖场型旗舰店 都要第 3503 类的商标,只是对服务类型品牌作了规定 —— 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 35 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 3503 类似群。
那么,第 35 类商标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入驻天猫旗舰店必须要有第 35 类商标呢?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第 35 类商标。
号称 “ 万能商标 ” 的第 35 类商标
商标共有 45 个大类,每一个大类下又有多个小类,分别指定不同产品或服务,第 35 类商标下的服务主要包括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等。这是一个容易忽略却又极其重要的服务类别,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 3501 】广告
【 3502 】工商管理辅助业
【 3503 】替他人推销
【 3504 】人事管理辅助业
【 3505 】商业企业迁移
【 3506 】办公事务
【 3507 】财会
【 3508 】单一服务
【 3509 】药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凡业务范围涉及到以上群组的企业,如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等,都需要注册第 35 类商标。
天猫所指的第 3503 类服务有哪些?
最新实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规定: 3503 的商品如下:进出口代理 350005 ,拍卖 350030 ,替他人推销 350071 ,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350085 ,市场营销 350106 ,电话市场营销 350107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350120 ,新增非规范:为他人安排和组织市场促销 3503 共 8 种服务。
也就是说,即使你有第 35 类的商标,但你的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服务没有包含以上 8 种服务中的其中一项,那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敲黑板,划重点!
对于大部分创业小白来说,第 35 类商标看起来非常复杂,其实只要抓住以下四个重点,就不难理解了。
1. 互联网企业
许多网站主要的盈利手段就是广告,那么自然就落入第 35 类广告的范畴。像点击付费广告 350113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 350119 等这样的服务类别是网络时代互联网企业的标配。
2. 电商平台
像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其业务核心属于第 35 类,是所有电商平台必须注册的大类,否则将会存在侵权或被侵权风险,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
3. 替他人推销
替他人推销是指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进出口代理 350005 、替他人推销 350071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350120 是比较重要的服务类别。
举个例子你一看就明白了。 a 是我国一家生产服装的厂商,在产品相关类别上注册了商标,但是就没注册第 35 类商标;在它还未成为驰名商标的时候, b 在第 35 类上注册了与 a 同名的商标,并以该商标开了一家卖服装的店,只要 b 销售的不是 a 生产的服装就不会造成侵权。但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认为 b 销售的就是 a 生产的服装,误以为两者是一家。如果 b 生产的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也势必会对 a 造成不良影响。可见,不注册第 35 类商标,企业就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加盟连锁店
在加盟连锁特别火爆的今天,第 35 类商标中,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350096 服务类别就显得特别重要,建议开展加盟连锁业务的公司在注册此类商标时选择这个类别。
在知识产权业行内素有 “ 漏注毁终生 ” 之说,更何况在 “ 互联网 +” 大环境下,第 35 类商标属于商家必争之地,我国商标实行 “ 申请在先 ” 原则,先下手为强!因此,出于防御和规避风险的目的,企业绝不能忽略第 35 类商标的注册!去年, “ 今日头条 ” 被索赔上亿元,就是因为第 35 类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
今后,别再做职场小白了,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充分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及早进行注册,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才能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