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码”(一个批次产品有唯一的追溯码)为总体思路,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运用“漳州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建立符合“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技术要求的覆盖生产加工、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2018年,全市相关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经营户、大型商超、500人以上就餐服务的学校食堂纳入追溯系统管理,实现市区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协助商务部门完成对市区岱山蔬菜批发市场、海峡农博会市场等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标准化建设改造。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四个最严”。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坚持食品安全“五主”责任体系,严格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追溯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管理职责,运用“漳州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坚持全程覆盖。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应确保在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全链条,覆盖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主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酒、调味品、食盐以及地产特色食品等。
(三)坚持规范先行。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明确规定纳入追溯范围的食品种类、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各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职责、追溯机制和标准等,为有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多元共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建立产品追溯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加工企业在采购食用农产品原料时查验有效准出凭证;督促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查验有效准出凭证,把好准入关;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追溯信息的社会应用,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实行市场倒逼,推进全行业改进和完善追溯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的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术标准。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的“五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统一追溯信息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交换标准。加快食药监管部门和企业现有追溯平台升级改造,实现追溯信息数据标准应至少包括产地、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四大类要素,接口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追溯平台接入省级平台并开展数据交换需遵循的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食药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通过访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或者手机下载app扫追溯码的方式,可以获知该追溯码对应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经营者、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根据省局激励政策,结合漳州实际出台我市激励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科、电子监管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严格按照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要求做好对接工作
加强漳州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做好与省局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对接及数据推送工作。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对已经自建有追溯平台的企业开放数据接口,实现企业追溯数据的上传和管理。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电子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
配合商务部门,督促市场业主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标准,加大对岱山蔬菜批发市场、海峡农博会市场的改造建设力度,打造符合农产品追溯要求的规范化批发市场。一是建设完善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要在批发市场内分别设置入场区、待检区、交易区、贮存区、出货区等专门区域;对市场主入口进行规范改造,建设统一专用的进货车辆通道,设置门岗门禁,严把农产品的准入关和检测关,杜绝农产品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和流出市场,确保进场和离场的农产品全面纳入追溯管理范围,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指导属地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业主在市场内构建追溯码的读取、识别、赋写、流转等工作机制,配备所需的电子读写设备和载体。二是提升市场检验检测能力。在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室,并配备所需的检测人员、设备、试剂和其他配套设施等。配合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等部门,督促相关经营者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强化准出和准入的有效衔接。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用农产品中,市场主办方对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要进行批批检测,对能提供检测报告的还要按照当天交易批次的一定比例进行抽检,确保进入批发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追溯体系管理运营模式
一是建立以“源头赋码、过程记录”为核心的食品追溯管理责任体系。打造各方共同参与、共创价值、共享成果的良性机制。要严格落实“源头赋码”的工作原则,督促加工生产、一级批发等源头和上游环节严格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统一赋追溯码;有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等工作。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包括食品进口商、食品批发销售者、兼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贮存运输服务企业等),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包括大型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型以上餐馆、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务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应当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按照指定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对漳州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进行适当改造升级,并向省局推送追溯信息,实现双向数据交换。二是发挥数据驱动作用,创新追溯平台运营模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注入运营资金、制定激励政策,引入有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第三方完成平台互联、数据汇聚、数据管理、应用培训、平台推广、应用开发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数据价值驱动的作用,调动第三方运营商的积极性,通过构建追溯信息链条,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服务于政府部门监管召回和消费者查询互动等要求,营造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共赢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市食品追溯体系健康、高效、可持续运行。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电子监管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规范,牵头做好漳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年度计划,落实工作保障,强化监督考核,统筹各方资源,有序推动建设工作。
(二)落实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会同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共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与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建设有关工作,形成合力。
(三)落实经费。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经费,包括漳州市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改造升级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费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费用和相关设备配备费用。
(四)加强宣传。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运行维护人员为对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要积极动员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产品按要求赋码并上传追溯信息,提高相关软硬件的应用管理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通过门户网站、移动终端app自助查询食品可追溯信息,积极维权,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发布追溯管理先进单位名单等,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品牌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五)强化督查。市食药监局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并纳入市对县绩效考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