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创业100万元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实施的对创业型企业的研发资助,分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创客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
100万元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4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考察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