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总结一下2018年发票变化那些事儿~

近期经常有童鞋咨询发票变化的问题:国地税合并后,国税监制或是财政监制的发票也要停用了吗?2018年07月01日起通行费纸质发票还能进行税前扣除吗?我还能收取手工发票吗?取得的异地发票如何辨别真伪呢…….
为此,小编就给大家来总结一下2018年发票变化那些事儿~
发票监制章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逐步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若在2018年12月31日前如果还未使用完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一定要记得及时缴销;大家在2019年01月01日后再收到此类发票,一定要及时退换票。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
政策参考:财税【2017】90号;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6号。
各地对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的规定并不一致,小编在这里整理了部分地区停用和在用的手工发票和通用机打发票,供大家参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参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02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深圳市未使用通用手工发票,目前对通用机打发票也未作调整。
1、取得通过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登入销售方所在省、直辖市(区)网上税务局,查看当地关于发票停用相关政策或是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对于有效发票,可以通过该省的网上税务局进行查询。
2、取得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最后提醒大家,取得已停用、已过期的发票一定要及时联系开票方进行换票。不合规发票、失效发票是不能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