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证明需要到财产所在地公证机关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原居住地办理。遗产继承证明办理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遗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一、遗产继承证明在哪里办
遗产继承证明到当地公证处办。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管辖。
二、遗产继承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财产继承证明办理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三、我国财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财产继承的方式包括: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条件、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及继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遗赠抚养协议
友情提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