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有什么

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有什么
合法的借款抵押物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生产设备、原材料、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但用来进行抵押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处分权的财产。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