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的原则是什么

一、施工索赔的原则是什么
施工索赔的原则如下:
1.合法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3.实效性原则,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
4.协商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工程设计变更。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5.因施工中断,或发包人工作失误导致工效降低。
6.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人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
7.工期延长或延误。
8.发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终止或放弃。
9.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10.货币贬值导致索赔。
11.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三、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