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大案:虚开发票22亿,涉案企业400余家

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1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开:7家淮安公司虚开了44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累计22.3亿元,非法抵扣税款3.24亿元,涉及开票企业400余家。
笔者所在城市青岛,前段时间有个熟悉的小老板一起吃饭的时候愁眉苦脸,酒菜不进。原来被税务谈话了,要求补税加罚款:这家伙16年因为进项发票不足,被代理公司忽悠后买的发票,抵扣了20多万的进项税金。谁知道今年被查出是走逃票,被税务约谈处罚。
笔者跟所有老板们普及一个常识,一定不要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进项税金。有句话叫“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你以为你某年某月买点发票救救急,我以后不干就行了,查到我的概率不大。但你忽视了一个问题,卖你发票的那个人是专业干这个的。这些人一旦被查,就会牵涉到下游买票企业,株连一大片啊。
在此跟还要跟大家普及个新概念,“走逃票”:就是你所抵扣进项的发票,其开票人没有交税,变成非正常户了。对走逃票的处理,一律要求下游企业做进项税金转出,也就是说要求企业补税款及滞纳金。有冤枉的企业没有?真有!但税务说了,即便是善意取得发票,只要是走逃票,也一律做补税处理,不罚款或者抓你就不错了。碰到了就是倒霉算了。
现在的国家税务大数据系统非常厉害。就在本案中,税务通过系统比对,发现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是同乡,他们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系统连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能看出?因为系统中公司的法人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信息一目了然。这几家公司是老乡,因为身份证号前几位就可以识别。再查7家公司进销商品名称严重背离:严重背离的含义就是进项发票显示是买了1亿元服装,销售出去的是2亿元电脑。这明显的有问题不是?
再者,虚开发票的企业,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都没有,所以判断一个企业是否虚开发票,通过查看企业雇员数量能确定,一般企业的用工数量和销售规模是成正相关的。你说一个企业一年销售20亿,却连个雇员都没有,这不有问题么?
最后,似乎公安机关也需要净化一下发票环境了。现在卖发票的广告铺天盖地,人家推广手段之敬业让我们做正当行业的都佩服,咋就没事呢?关键有些老板是真不懂,错把票贩子和他说的当做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