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离不开收汇,常见的国际结算方式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名客来(makeronly)国际业务专家表示,中国外贸企业要根据客户经营情况、信誉以及国际形势合理审慎地选择付款方式,尽可能降低收款风险。
不同的地区收汇,有哪些不同?大家可通过一张图读懂!
各种付款方式的风险高低如何?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
1、100% t/t advance
100%款到生产。这意味着还没有开始生产,就收到全部货款了。对于出口方来说当然是风险为0的一种付款方式,但对于进口商来说风险是最大的。一般只在样品单或者小订单采用这样的付款方式。
2、t/t定金+ t/t尾款发货前付清
这种付款方式也是非常安全的。并且是定金比例收得越高,安全系数越高。当然这里有些很极端的情况,客户付完定金之后弃货了,或者倒闭了,这个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3、t/t定金+尾款即期信用证
一般而言是30%t/t,70%尾款信用证。当然这时候t/t比例也是越高越好的。这种付款方式,跟第二种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差不多,也挺安全。
区别在于采用这个付款方式,必须发货上船之后拿到提单之后才能交单。但是一定要注意是先t/t收定金,尾款信用证。
4、部分定金,部分尾款见提单副本copy件
这种付款方式比较常用,较通行的比例是式是30%t/t,70%尾款见提单副本。实际操作的时候,也会有些变化,比如对一些付款方式好的老客户,也可以20%t/t,80%尾款见提单支付。
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风险点主要在于:
1.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付尾款。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该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就调查好客户的实力,经营状况各方面。
2.国际环境发生突然剧变,比如客户国家的汇率突然大跌。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经常关注国际环境国际形势。当碰到经济动荡地区的客户订单,也可以通过提高定金比例,或者要求发货前付清的方式降低收款风险。
3.诈骗。有一些比例非常非常小的无良货代,会跟客户勾结存在无单放货的情况。
4.南美有一些国家法律规定,如果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是实际进口方,他可以凭提单副本提货。这种情况下, 我们需要把提单收货人尽量用to order, 这个意思是收货人不确定,凭shipper发货人的指示。 我们在收到全款后可以对提单进行背书,也就是提单背面敲发货人的英文章,然后再寄正本给客户。
总结一下,对于部分t/t定金,尾款见提单支付这样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几个办法可降低收款风险:
1.尽量用to order而不是实际收货人名称作为提单收货人。
2.尽可能的提高定金比例。这样的作用是当进口国经济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降低客户弃货的风险。
3.明确见提单5日或者10日内支付尾款,这样是给客户一个付款的期限。
4.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对有风险的国家严格把握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