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准备材料指南

一、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准备材料指南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的材料。
6.仲裁协议或者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
7.当事人认为可以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证据材料。
8.诉讼地址确认书。
二、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撤销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2.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法院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三、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