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触犯金融凭证诈骗罪

哪些人触犯金融凭证诈骗罪
个人与单位可能触犯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哪些人触犯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