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人数众如何列原告
在行政诉讼中若原告人数众多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原告:1、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推选出代表人进行诉讼;2、若当事人推选不出的,那么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原告人数众如何列原告的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