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赔偿金应如何支付

一、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赔偿金应如何支付
一般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有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期限届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