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能源,河南2019-03-01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90301_101816057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根据《河南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统筹负责参股江苏滨海2座22万lng储罐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濮阳文23、平顶山叶县盐穴地下储气库提供我省工作气量的租赁运营;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建设豫中、豫东、豫西、豫南、豫北、豫西南6座lng应急储备中心。
豫中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郑州市中牟县。
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周口市周口港产业集聚区。
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洛阳市新安县。
豫南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驻马店市确山县。
豫北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焦作市博爱县。
豫西南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选址于南阳市唐河县。
6座lng应急储备中心靠近省级天然气输气管道分输站建设,在应急保障或冬季调峰时,将站内lng经加压、气化后就近送入省级输气干线,通过省内输气管道系统输送至各用气城市。对于省内个别未接通输气管道的县城,可通过槽车从储气中心运送。
2.3招标内容: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两个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内容(说明:豫中、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两个项目的站址地形测量及初步勘察、储罐区详细勘察已完成,2万方lng储罐(不含土建础)、空温式气化器、lng槽车一体化装卸撬三项设备招标人已完成采购,但空温式气化器、lng槽车一体化装卸撬的现场安装及三项设备的土建础、与系统连接均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详细分工界面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接中标通知书后14个月,须保证2020年4月30日前竣工。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
2.5.2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标段名称
标段一豫中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二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7中标候选人选择:投标人可以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函约定选择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另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b1和gc1级设计资质证书。
3.2.2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b1和gc1级安装维修许可证;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城市燃气类专业或化工类专业或油气储运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4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
3.3.5以上人员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均需在投标单位注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均需具备相应资质,即联合体成员至少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由设计资质单位担任牵头人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财务状况要求
3.5.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含缴费凭证复印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工程项目(指下述三类之一:lng接收站、lng储备站(配套储罐容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天然气液化工厂(单套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天及以上))的epc总承包或设计及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工程项目(指下述三类之一:lng接收站、lng储备站(配套储罐容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天然气液化工厂(单套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天及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人。
4.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需提供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官网查询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及缴纳社保;
(4)2015、2016、2017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单位纳税;
(5)业绩合同,合同价款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
(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