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事实有关的,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