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还要还债吗
公司破产还要还债。公司需要以破产财产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费;以及普通的债务。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则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公司注销后可以不再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公司怎么办理破产手续
公司办理破产手续如下: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三、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解决
因工资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再清偿其他债权。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应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