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

一、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如下:
1.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违约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