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华夏路大张、四条巷等游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就“偃师市华夏路大张、四条巷等游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华夏路大张、四条巷等游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  ;
2.2项目编号:偃公采【2019】022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原有苗木移植及清除,原有路面花池等拆除清运及回填好土,绿化苗木种植或移植,砌筑花池围墙山坡台阶等,设置移动花箱、垃圾桶、座椅等附属设施,铺设给水管道等,工程具体做法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5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市区;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795169元;招标控制价:771314.73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社保;
3.6、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年、2017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 1 月 28 日至2019年 2 月 1 日。
5、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磋商时间:2019年 2 月 19 日 9 时30分;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2 月 19 日 9 时30分;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