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3个人的公司,竟然不算小微企业?没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告诉你,有一家只有3个人的小公司,因为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所以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你也会觉得奇怪吧?
南山讲堂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要说给你听。
01
去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有一家只有3个人的小公司账面利润4万元,按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该是:
4万*50%*20%=4千元。
可是财务公司通知公司老板要交4万*25%=1万元企业所得税。说公司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所以无法按照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老板想不通了,只有3个人的公司,还不算小微企业?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02
老板冲到财务公司,说要讨个说法。
财务公司把账摊开来,直接告诉老板,你们公司仅其他应收款就超过1000千万,所以不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中关于资产总额的标准——”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所以,你们公司当然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03
这个公司,还有一个实际情况,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余额也非常大。
根据这个事件,建议老板们,一定要把公司的往来款项搞清楚,并准确地反映在账面上。切莫一直将款项稀里糊涂地随便挂在账上长期不处理。
问道南山,创业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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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南山讲堂/柳莺
图片提供:小明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