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章缴款怎么缴

一、机动车违章缴款怎么缴
机动车违章缴款的缴纳方式是: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都收到交通违章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类型
交通违章行为的类型如下:
1.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等等。
三、交通违章有异议如何申诉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如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先缴纳罚款;
2.携带身份证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管部门填写复议申请书,提出行政复议;
3.交管部门受理后审查。
4.等待复议结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