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的处理: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财产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子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配。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