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走私贵重金属罪,也就是一种违反了海关法规,逃避了海关方面的监管,通过非法运输、邮寄以及携带等等方法售卖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的犯罪行为,那么,刑法修正案取消什么罪名?下面看看小编介绍吧!
一、刑法修正案取消什么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死刑罪名适用,分别是:
(一)走私文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二)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五)票据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六)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
(七)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九)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二、什么是走私贵重金属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
三、走私贵重金属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刑法修正案取消什么罪名”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取消什么罪名,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一共包括了九个罪名,除此以外,对于走私贵重金属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