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财政部发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60学分。
近日,重庆和上海公布了通过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的具体事项,其他省份的考生也可参考:
重庆:
问题:2017年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还需要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吗?如果不需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回复:
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2013年8月27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第十九条关于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的规定,你如果今年已通过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即可抵免考试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24分,也就是说当年就不用在网上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此项抵免继续教育学分的工作由我局在年底时根据你的会计资格考试成绩统一操作完成,不需要你前来办理。
上海:
问题:通过了2017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可以免当年会计上岗证的继续教育吗?若可以,如何办理抵免手续?
上海财政回复:可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财会〔2014〕16号)规定: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学分所属年度为考试年度。考生不需要办理抵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