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的情形如下:
1.未经发包人同意,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
2.二次或多次分包的;
3.分包公司或个人没有相应的资质的等。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与劳务合同纠纷的区别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与劳务合同纠纷的区别如下:
1.签订主体不同。
劳务分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劳务合同,是承包方和劳务人员。
2.合同目的不同。
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承包方完成施工项目,承包方自行雇佣施工人员。
劳务合同,承包方与个人签订合同,要求劳务人员提供劳力。
三、工程劳务分包需要资质吗
工程分包需要资质,根据国家在2015年发布的施工资质标准,企业承包工程前必须获得施工劳务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