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下午,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聘任君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德应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聘任仪式在君伦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聘任仪式由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胡长春主持,静安律师中共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汝青,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凌淑蓉,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胡慧芬等领导一同出席了会议;君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德应律师、执行合伙人陈芳律师、合伙人季伟律师、合伙人兼君伦法律应用创新和孵化中心主任孙黎先生、争议解决部部长张志东律师等一起参加了聘任仪式。
根据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国的党政机关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可一票否决。《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2016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称“职责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肩负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为落实要求,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率先行动,经过严格可靠的选任程序,从静安区法律顾问库入围名单中确定了君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德应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这也是职责规定下发后,上海市第一家聘任法律顾问的区委政法委。
在聘任仪式上,首先由丁德应律师汇报了君伦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主要强调了君伦所两大特色,即以公司化管理为核心运营模式,以“1+5+1”为核心业务模式;其中“1+5+1”, “1”代表核心客户,主要是以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为代表的公司类客户;“5”代表金融证券、外商投资、争议解决、政府事务、知识产权这五项专业特色;以及“1”项贯穿于上述五大法律特色专业领域的专业服务——财税会计。随后,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胡长春宣布了聘任决定,政法委赵书记向丁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
在聘书颁发后,丁律师首先感谢了政法委的信任,感谢了今天各位领导能够亲临君伦指导和见证,从“严守机密和勤勉尽责”角度谈了法律顾问的履职看法,并表示后续一定会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静安区的政法工作提供法律专业建议和评估意见。
之后,凌局长首先感谢政法委给静安律师、静安律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机会和平台,祝贺丁律师获聘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希望丁律师和君伦律师事务所推进依法治区,当好参谋助手;发挥专业特长,成为服务保障高手;汇聚智慧资源,争做助推发展妙手,体现静安律师的水平,不辜负政法委的期望。
会议最后,赵书记从政法委的工作和静安区区情的角度就聘请法律顾问的意义和重要性发表了讲话,赵书记表示,今天的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改写了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从未聘请过法律顾问的历史,是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日子;同时,感谢静安区司法局和静安区法制办,在静安区将近3800多名律师中为政法委推荐、建议法律顾问;希望丁律师在获聘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后,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法律顾问的职责,将专业知识和政法委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独立客观地对政法委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法治政法保驾护航。
君伦律师事务所的政府事务部是专门从事政府法律服务的专业部门,至今已担任包括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中共静安区委政法委、静安区商务委、静安区人社局、静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静安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静安区绿化和市容局、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街道、宝山街道等十几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君伦所和静安区司法局联合课题组撰写的《以需求为导向构建为政府服务的专业化律师队伍》荣获上海市司法局2016年度课题调研论文二等奖,君伦所和原闸北区法制办联合课题组撰写的《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荣获了第十四届(2015)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理论研究类三等奖。
今后君伦律师事务所将加大政府事务部的各项建设,更好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