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是不是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看具体情况定。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管理困难,经由其他方法都不可以解决时,占有公司全部股权比例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因公司原因解散员工如何补偿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解散后应该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应该清算的方式:第一步,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二步,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三步,清算债权债务。第四步,申报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