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品房及商业用地需谨慎

品房阁文 时常听人们说“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概念,可其具体指的是什么,确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那么,什么是商品房?商业用地和商品房又有哪些特性?
商品房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的企业,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自定价格(市场价)出售的具有产权证和国土证的房屋。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但是不包括参建、自建、委托建造,或者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均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
价格由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住宅开发成本、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利润、税金、商品住宅差价等六部分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品房是指按法规、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兴起于80年代,在中国大陆,与商品房相对的一个理念的是经济适用房,在香港、新加坡、澳门等地叫做“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限定建筑标准和价格,并且只能由特定的低收入人群才能购买。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二、商品房预售应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预售人方可预售房屋。
4、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的建设。
三、要注意查看开发商的哪些证件?
购房者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个证表明了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的范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
四、购买预售商品房,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
您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
3、及时备案
您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请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当地所在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您可通过开发企业提供的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您当地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业务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同,到当地所在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商业用地与商住两用房有什么区别?
商住类型是指同一块宗地上即有商业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开发商是用什么名义去申请这块土地而得的,商业用地一般指拆迁时评估房产是对房产所在地的定性,比如被计划拆迁的房屋原先是商店或饭店,就属于商业用地。
1、如果房产证上使用类型为住宅,则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业与住宅的征收费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出让自动变为划拨,拆迁一样有补偿,但肯定没有出让土地多。
2、商住用地指商业经营场所与住宅连在一起的。在房产评估时评估价值有区别,一般商业用地比较高,因为经营用地创造的价值高。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用地和商住两用地的区别了,了解了什么是商住两用地后,这两者的区别就非常明了了,商住两用住房需要付出的价格也会相对的高一些,承担的物业水电费也是相对应的价格高,这只是适合一些单身贵族来租用,购买更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