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
1.土地确权产生纠纷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证下发时间
土地确权证的下发时间一般是三年之内。确权登记颁证是土地确权的主要形式,土地确权包括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土地确权按什么确权
土地确权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作为标准确权。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同时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